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幼儿园电气设计文献综述
2020-06-30 21:19:48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幼儿园电气设计应结合幼儿园的特点进行人性化设计,电气设计应在满足日常活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兼顾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满足绿色节能的基本方针[1]。
托儿所、幼儿园的行业标准JGJ 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已于2016 年11 月1 日实施,用于规范该类建筑的设计,为今后托儿所、幼儿园的设计提供了依据。
一:照明系统 ”节能”作为我们生活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被大家不断重视关注[2]。
选择优质的电光源是照明节电的首要工作。
光源选择的原则是:发光效率高;显色指数满足要求;寿命长;性能价格比优[3]。
托儿所、幼儿园的照明标准值应满足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6.3.4条的规定,将活动室的照度标准提高到300lx,美工室的照度标准提高到500lx,且美工室的显色指数要达到90,即高于一般的办公室[4]。
6.3.4条未给出的部位( 如楼梯间) 在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5.3.7条中规定,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为100lx,这条规定是按照一般公共场所楼梯间的高档值来要求教育建筑中该场所的照度值,鉴于托儿所、幼儿园的门厅、走道的照度值均要求达到150lx,建议设计时楼梯间照度值宜按照150lx 进行设计。
另外,还应当注意,若建筑专业因平面限制,把活动室和寝室布置在同一空间内,没有明显分隔及床位布置,房间设计为活动室兼寝室,在实际电气设计时需综合考虑两种使用功能。
可按照活动室的照度标准300lx来计算和布置照明灯具; 控制时应能通过开关控制不同的灯具实现两种功能的有机结合,将照度降低到100lx寝室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