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08 22:05:3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全国各高校均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高等院校应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对如何进行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问题进行探讨,制订适合所在地方及自身校情的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税务筹划方案,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降低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一、高校教师收入多元化现状时下各高校的考研及考证培训迅速崛起, 托福、雅思、会计师、电子商务师、mba、mpa、cpa等热门考试更是拓展了培训市场。
高校教师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工资、薪金所得,即来源于任职院校的工资、课时费、奖金、岗位津贴、监考费等;二是劳务报酬所得,如校外讲课、办培训班、家教、设计、技术服务、书画等;三是稿酬所得,即出版、发表作品的收入。
而大学教授或讲师参与到企业中取得收入的途径又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高级教授被聘请为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二是一些教授被聘为高级顾问或首席顾问;三是一些有验的教师被请去做项目,企业更加看重他们的名望和政府的关系。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1.介绍高校教师主要收入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进行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例分析 3.介绍高校教师纳税筹划过程应当注意的问题
4. 研究创新点
1.实现教师利益最大化 2.提高高校教师的纳税意识,更好的掌握和实施税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