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低幼儿童安全保护体系研究开题报告
2020-07-06 18:14:5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本次研究中的”低幼儿童”是指3-6岁处于幼儿园学龄前期的儿童[1]。
首先,纵观当前频频发生的”失独”事件、恶性伤害儿童事件等等,可以将儿童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儿童意外伤害现状。
儿童活泼好动,对周边环境的认识不足,导致了一些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多为针对儿童的刑事犯罪伤害,比如儿童拐卖、性侵害和儿童虐待以及暴力等严重犯罪现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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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次研究针对如何从社会、家庭、学校联动的体系中为易受伤害的低幼儿童构建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保护体系,同时研究如何行之有效的预防低幼儿童受到外界不法伤害,如虐待、性侵、家暴等现象。
本次研究将整理相关文献、参考资料与案例分析讨论如何通过社会、家庭、政府三个方面的联动配合如何健全我国低幼儿童安全保护体系,促进低幼儿童安全保护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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