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社会工作介入毕业论文
2021-10-13 19:54:25
摘 要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是指由女性实施的,反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本文在界定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概念基础之上,阐述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现状,分析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危害以及诱因,了解目前国内外对于女性家庭暴力的研究以及对家庭暴力干预的实践。同时从社会工作和法学的视角探讨家庭暴力引发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预防对策,寻求通过“以暴制暴”方法之外的其他有效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帮助实施犯罪的妇女回归正常的社会化。意在促进建立完善而直接的社会服务网络以降低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率,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区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社会工作;法学;干预;措施
Abstract
Female family violence offense, which is an action with grave social harmfulness, is carried out by women to revolt against the domestic violence. This paper, which is based on defining the concept of female family violence crime ,describes the situation. Then, it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harm and causes of female domestic violent crime and learns about the current research and intervention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s of social work and the science of criminal law,it explores the preventive measures of female family violence offense caused by domestic violence. The aim of it is to seek other ways except the measure of ”violence with violence” to solve this problem and give a helping hand to the female offenders to return to normal socialization. The intent of this paper is to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direct social services network to reduce female family violence crime rate, to create a warm atmosphere in every family and a good community environment.
Key Words: female domestic violent crime;social work;law;interventions;measures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
1.2.1 研究的目的 1
1.2.2 研究的意义 1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1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2
1.3.3 文献述评 4
第2章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概述 5
2.1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现状 5
2.2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特征 5
2.2.1 以极端犯罪为主,手段残忍 6
2.2.2 犯罪隐蔽性强,呈现延伸性特点 6
2.2.3 文化程度低,以农村的中青年妇女为主 6
2.2.4 多属激情或冲突犯罪,动机冲突强烈 6
2.3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危害 7
2.3.1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对犯罪人自身造成的危害 7
2.3.2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对家庭造成的危害 7
2.3.3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8
第3章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 9
3.1 个人原因 9
3.2 家庭原因 9
3.3 社会原因 9
第4章 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预防 11
4.1 现有的干预形式 11
4.1.1 公权力的介入 11
4.1.2 社会力量的介入 11
4.2 现有干预形式的缺陷 12
4.2.1 介入措施的严重滞后性 12
4.2.2 各类介入措施之间分散,没有形成有机整体 12
4.2.3 过于注重犯罪率的降低而忽视女性心理健康 12
4.2.4 注重预防措施而轻视帮助犯罪人再社会化的相关措施 13
4.3 法律出路构想 13
4.3.1 促进完善的《反家暴法》体系的建立 13
4.3.2 推进“婚内强奸”入刑 13
4.3.3 在刑法总则中规定“期待可能性” 14
4.4 社会工作干预 15
4.4.1 社会工作干预的可行性 15
4.4.2 社会工作干预的原则 16
4.4.3 社会工作干预的方法 16
结语 19
参考文献 20
致谢 22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最小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创造,目前家暴问题已经成为危害整个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毒瘤,屡见不鲜的家暴现象以及由家暴导致女性暴力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今年三月一日《反家暴法》的出台使得这一问题更加得到重视,尽管我们无法采用制度保障婚姻的幸福,但是我们应该采取足够的措施避免更加不幸的发生。面对日趋增长的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率,急需一系列完善有效的措施进行有效干预来逐步降低这一犯罪发生率。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探讨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原因,是想通过对女性家庭暴力犯罪原因的分析与研讨,引起社会对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特殊关注,并针对女性家庭暴力犯罪,基于社会工作的视角,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提出有的放矢的防治措施,意图寻求通过“以暴制暴”方法之外的其他途径,促进建立完善而直接的社会服务网络以降低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率。
1.2.2 研究的意义
研究女性家庭暴力犯罪,有利于对以往的社会学研究具有一定的补充意义,开拓了女性犯罪的研究视野和社会工作的内容,有利于我国社会工作理论和社会工作实务研究的发展与完善。更深层次而言,对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研究有利于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推动女性权益事业的进步和女性主义的发展。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对比传统的男性犯罪,众多学者认为女性犯罪有其特殊的原因(例如, Chesney-Lind, 1989; Katz, 2000)。Henning 和 Feder (2004)在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男性犯罪人和女性犯罪人进行大量的数据比对后发现,女性犯罪人少有长期的施虐历史,并且在生活中很少使另一半感到恐惧和威胁[1]。尽管学界认为女性实施家庭暴力犯罪的原因可能与女性的教育程度(Hamberger amp; Arnold,1990)、心理健康等因素相关,但Michael Virtanen(2009)指出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女性实施家庭谋杀的最主要原因[2]。Hamberger 和 Potente (1994)基于他们的采访后指出那些进行自我防卫的女性曾长期遭受来自另一半的家庭虐待; Connie Neal(2007)进行调查得出州立监狱中的57%的女性犯罪人和联邦监狱的40%的犯罪人都曾遭受到生理虐待和性虐待[3]。
家庭暴力作为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其开始得到各界广泛重视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半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学者们分别从各个领域对家庭暴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且提出了很多的理论来解释其发生的原因[4]。在婚姻暴力研究中,女性为什么选择继续忍受暴力而不是离开暴力的婚姻关系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最终诱发女性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对于这个问题,学者们同样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主要包括:女性的受虐倾向(Adams, 1988; Page low, 1981;Babcock, 1993;)、习得无助(Walker, 1979; Martin, 1985)、习得希望(Barnett amp;Lopez-Real, 1985; Thompson, 1989)、求生理论(Gondolf amp; Futcher, 1988)、交换理论(Pfouts,1978)、经济依赖(Pagelcw,1981; Johnson, 1988)。
近代以来,随着对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研究逐渐深入,为探讨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导演波瓦(1974)提出“被压迫者剧场”理论,希望改变原有剧场的操作形式和社会功能,把剧场作为探讨并重置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关系和位置的工具,从而使被压迫者解放自己。这使得学界从另一个角度去审视家庭暴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受虐妇女和施虐男性调整心态,对由家暴导致的女性家庭暴力犯罪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如今,国外研究者除了强调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受虐妇女之外,更多的是帮助受虐妇女寻求社会帮助和支持。Henning, Jones,和Holdford(2005)在对前人的四项研究分析后表明女性家庭暴力犯罪人更希望得到关于近期、优先的犯罪被害服务以及长期的心理问题的咨询服务[5]。基于女性家庭暴力犯罪与家庭暴力之间的特殊关系,对于女性家庭暴力犯罪的预防,应当建立初步的安全计划,同时也应当为监视受虐妇女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作指导,最后要与反家暴运动的倡导者建立合作关系(Connie Neal,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