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3 13:25:23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因疾病、车祸、犯罪、工作、自杀、灾害等原因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
我国目前到底存在多少失独家庭,尚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有些机构进行过这样的计算,我国15~30 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有1.9 亿,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 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15~30 岁年龄段人口的死亡率至少为万分之四。按照这一死亡率推算,目前,我国年龄在15~30 岁的独生子女中每年至少有7.6 万人亡故,由此带来的是每年至少7.6 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成为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数量已超百万,并且不久之后将达到一千万。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目前我国对于失独老人以及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认识仍处于初级阶段,需要解决各方面的问题:
一、社会对失独家庭认识不足:
社会上许多民众对失独群体的日益扩大化和问题日趋严重性了解不足,仅仅把失独
家庭当作是失独做出者个人的问题而忽略了其作为计划生育政策负面的产物对社会所的巨大的牺牲。还有一些民众只看到失独者们表面的坚强但对于他们内心面的脆弱和伤感了解不足,许多失独者其实都扮演着双面人的角色外表坚强而每日回家后以泪洗面。
失独父母内心深处的那种痛,时时刻刻都有可能被勾起,尤其是别人过节家人团聚的时候他们却是”躲节”。他们内心的煎熬,常人无法理解,所以他们常常选择封闭自己的方式来应对一切,常人更加无法走近他们。
二、缺乏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失独老人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仍缺乏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一规定为失独老人在经济保障方面提供了一定支持,但未涉及精神层面的关照。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这一次修改新增了”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这一规定,虽然从立法层面上明确了计划生育老人的待遇问题,但是仍旧缺少对失独老人问题的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