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临终关怀的社会工作介入文献综述
2020-04-17 16:52:40
文 献 综 述 一.概念 (一)临终#8194; 临终是临近死亡的阶段,关于临终的时间范围,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各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在美国,临终的时间范围为6个月的预计存活时间;在日本,临终的时间范围为2个月到6个月的预计存活时间;在英国,临终的时间范围1年或不到1年的预计存活时间;在意大利,临终的时间范围为3#8194;个月内的预计存活时间;在我国,临终的时间范围为3个月~6#8194;个月的预计存活时间[1]。
#8194; 我国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通过对近8000个病历的观察分析,有7200人(90%左右)从其生命本质发生无法复原的退化至死亡的时间为10个月左右,故认定临终期应为10个月左右。
他们还提出了”社会沃母”理论,将临终关怀定为六个月[2]。
#8194; 本文认为将临终关怀的时间范围限定在3个月到6个月是比较合理的。
因为,如果时间限定的太长,一方面与我国传统道德观念所不符,另一方面我国临终关怀刚刚起步,不能为太多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如果时间限定的太短,将浪费大量卫生资源,这与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的现实不相符合。
#8194;#8194;#8194;#8194; (二)临终关怀#8194; ”临终关怀”这个术语的使用存在一定的争议。
英文文献中有不同的说法,例如”end#8194;of#8194;life#8194;care”、”terminal#8194;care”、”hospice#8194;care”或者”palliative#8194;care”#8194;[3]。
从字面上看,这几个术语之间存在细微差别,前两个侧重于强调疾病的发展阶段以及病人的”濒死”状态,而后两个强调服务的内容和宗旨,所指的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