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育龄青年生育意愿的城乡差异研究——基于CGSS2015数据分析开题报告
2020-04-18 20:00:2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其中,人力资本的充分积累是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繁荣背后潜在的危机正在慢慢浮现。《中国生育报告2019》指出,我国2018年的总和生育率已降到1.5以下,不仅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45,还低于发达国家水平1.67[1]。据《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19》的预测,2030年起人口将进入持续的负增长,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亮起了红灯。虽国家从2015年起已放开”全面二孩”政策,但收效甚微。在生育政策”遇冷”的背景下[2],提高育龄青年的生育行为显得尤为重要。而生育行为的最终实现取决于其是否愿意生育。结合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看,我国 ”城市”的总和生育率为0.88,”镇”为1.15,”乡村”为1.44[3],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城乡的生育意愿是不同的。因此,本研究将基于cgss2015的数据,深入探究我国育龄青年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城乡差异,旨在通过细化研究对象来对生育意愿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分析,为生育率的预测提供数据支持,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阻碍社会发展。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问题
在我国生育政策不断”遇冷”和《中国生育报告2019》中突出的我国人口危机问题迫在眉睫的背景下,笔者着力于探索生育行为背后的生育意愿问题。根据风笑天《应该调查谁?生育意愿调查的对象选择及影响》的文章,笔者初步选择18-35岁的育龄青年为研究对象,但考虑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因此,最终调查对象定为20-35岁的育龄青年。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的数据分析,发现该年龄段的育龄青年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因此选择以”我国育龄青年生意意愿的城乡差异#8212;#8212;基于cgss2015数据分析”为题,通过定量研究来寻找生育意愿背后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二、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