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社区照顾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2020-05-16 20:23:12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在应对我国养老问题上有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民间社会组织养老和政府养老等养老方式,都有其不可替代的方面。机构养老的优势在于专业的生活照料,家庭养老在亲情上有其独特作用,民间社会组织养老提供了多种情感需求,政府养老在于良好稳定的经济支持。
但是失独老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四种养老方式并不适用于失独老人。机构养老在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上可行性并不高,一般入住机构需要子女的签字,失独老人不具备这个条件,而社区照顾模式并不需要监护人签字。在我国,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对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支持体系并不完善,作用甚微。社区照顾模式可以在照顾不同老人的不同需求时不断完善,能更方便快捷的了解老人的多重需求,发展及完善速度快。失独老人失去了子女,同时意味着失去了家庭养老的重要支持,不具备家庭养老的基础。社区照顾模式中邻里、朋友、亲戚等都可以实施帮助,共同组成了失独老人的养老基础。政府提供各种养老保障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而且无法满足不同个体的多重需求,失独老人想要完全依靠政府养老显然也是不可行的。社区照顾模式不仅降低了养老成本,同时各种非正式网络也能更大限度的为失独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合理分配利用了资源。
所以,针对失独老人的特殊情况,探讨如何将以上四种养老资源与社区照顾模式有机融合,取长补短,才能更好地服务失独老人。
一般而言,养老涉及到三个方面,即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社区照顾模式在这三个方面起到了有效作用。
从经济供养方面来看:失独老人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主要的问题,经济上的供养有政府提供的经济补助,社区照顾则是通过提供现金食物、安装设施、衣物家具等物质支援的方式,对失独老人给予帮助。
从生活照料方面来看:一方面,失独老人数量日益增多。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健康状况都开始下降,对于生活照料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另一方面,他们既不具备家庭养老的基础,又面临着入养老院难,无监护人签字的难题。也就是说,失独老人同时得不到来自机构和家庭的生活照料。总体分析,失独老人日益增长的生活照料需求与匮乏的生活照料资源之间存在矛盾。而社区照顾模式则能很好地弥补以上照顾模式的缺陷,它不需要监护人的签字。社区照顾结合了正式和非正式的照顾模式,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也有各种非正式网络组成的服务群体,能更大限度的满足失独老人的各项需求。
从精神慰藉方面来看:相较于物质上的扶助,失独老人更需要精神上的扶助。因为,在我国传统家庭观念中,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尤为重要,儿女是父母精神慰藉的主要来源。子女早逝,老人们难以承受的心灵之痛,更加需要来自精神方面的支持慰藉。社区照顾能很好增强失独老人的归属感,在社区中感受亲情,互相帮助,弥补他们因失去子女产生的精神伤害。
社区照顾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英国,是伴随着”反院舍化运动”出现的。社区照顾就是社区工作者动员社区各方资源,联合正规服务提供的服务与设施,运用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让需要被照顾的人在家或者社区中也能够得到良好照顾,过正常生活的活动。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主要的来源是政府的物质支持,包括提供社会补助和保险。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则是来自邻居、亲属、家人、同事、朋友等各方面的社会支持,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持和情感支持。
社区照顾的核心是利用社区中的非正式网络对老年人进行的照顾,即利用家人、朋友、社区志愿者以及邻里提供的非正式照顾资源,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使其能够愉悦地、独立地、有尊严地在社区中继续生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善的社区照顾养老模式,帮助有需要的老人群体。社区照顾模式作为机构照顾模式与家庭照顾模式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将二者拼凑,而是重新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