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的责任机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14 17:29:32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目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下,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呈渐进式展开,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形成经济繁荣、社会安宁的新局面。伴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进行,政府的角色由过去的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并实行简政放权,将部分职能下放,以求建立服务型政府,提供制度和公共服务,充当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公共服务市场化最先在西方国家兴起,在政府的行政模式中引进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机制,我国积极吸收借鉴西方国家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经验以及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推行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促进了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后发优势,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我国地方政府的角色和职能逐渐转变,优化了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既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缓解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中的财政财政压力,于此同时提高了公众满意度。但是,公共服务市场化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困境,诸如公共责任不明晰、权力寻租和私人垄断、公共利益缺失、社会公平失衡等问题,在基础教育、城市水务及住房、医疗卫生等领域中的市场化改革凸显各种矛盾。在此现实局面下,不免引起了公众对我国地方政府的角色、职能和责任的重新思考和定位。本研究旨在揭示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问题,阐释其诱因并提出相对应的策略。
研究的现实意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社会管理职能的强化,是各级政府追求的行政目标,也是一项重大任务。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责任,自觉承担提供公共服务的任务,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和适度原则,渐进式地积极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才能提高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及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高政府的权威及公信力。十四大确定行政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十七大提出构建服务型政府,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节点。而武汉市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近些年发展迅速,公共服务市场化在全国改革的大格局下展开,特以该市为例探讨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责任机制,对现存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界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和责任,有利于优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及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通过该项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提供学术意见以求促进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平。
研究的理论意义:随着我国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在此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若干问题,如何优化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已经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研究课题。国内在该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是研究焦点大部分集中于国家层面,主题宏大,本研究意图以武汉市为例,综合使用文献研究和个案研究的方法,以更小的视角探究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责任问题,对武汉市的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进行实际调查,从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将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理论的丰富和完善,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具有促进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我国学术界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研究可谓百家争鸣,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探究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认为将公共服务市场化纳入行政体制改革轨道是发挥政府和市场的总体优势的需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沈荣华认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推进公共服务的形式、新机制,法治严明、政府负责、市场完善、社会成熟是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必备条件,而我国的现实条件离理想状态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保持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清醒和理性。
二是研究我国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认为政府实现服务生产者和制度安排者二者分离是趋势所在。张顶浩认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制化治理责任、公共资源支持责任、监管责任以及舆论环境责任,政府是因为人民而存在的,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各级政府要明确角色定位,履行公共服务提供者、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职能。翁博提出,政府是市场化中的关键角色之一,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推行真市场化,摒弃假市场化,关键责任是在市场化中改善管理,做精明买主。闫娟,李正明认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守护者,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应该是个负责且有能力的“安排者”和“服务者”,承担着设计、引导、监管、评估、协调、促进、支持和帮助等多方面的职责。
三是研究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潜在的问题,探讨阻碍和制约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马旭红认为,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缺失,政府供给体系不充分,市场监管不合理,供给主体单一,当前政府和企业等多方关系之间出现职能模糊的问题,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形成,需要政府继续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徐锦贤提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监管责任的构建既需要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为辅,共同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格局,也需要构建以政府监管为核心的多层次公共服务监管体系,此外还需要强化公共服务问责机制,确保公众在市场化改革中的参与权。徐增辉认为,局部的大胆实验是改革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经过严密的论证,划定市场化的边界,选择市场化程度较高、领导和群众市场意识较强的地区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地区。
国外研究现状:西方学术界研究市场化的先驱者包括E·S·萨瓦斯、奥斯本、彼得斯、米尔顿·弗里德曼等人。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美国学者萨瓦斯,参与近五十个国家的市场化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市场化事业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奥斯本强调用企业家精神促进公共部门的改革,提出政府改革的十条原则。彼得斯则提出政府改革的四种模式。
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市场化的理念:“首先是市场化的推动力。其解释为现实压力、经济、意识形态、商业动力和平民主义的影响;其次是政府增长的原因和后果。推动政府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现有的和未来的受益者对政府服务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但是政府的服务效率却在降低,因此要重新审视政府的角色,更多发挥政府作为管理者和促进者的作用;第三是其对物品分类和提供机制的理论分析,指出不同的物品在安排方式之间要有理性权衡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