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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自治治理机制发挥的政治、法律障碍及其解决实证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3:44  

1.目的及意义




1.1研究目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地区商品房开发风起云涌,新楼房物业如林栉比,物业市场也正在经历着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是在物业开发的过程中也出现的不少的矛盾,传统的居委会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居民的诉求,一个由居民自发组成以协调解决问题的民间组织便应运而生了。业主委员会代表着业主的意愿,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城市业主委员会的兴起到现在,业主委员会在城镇小区内并没有普遍成立。据了解,目前全国拥有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占比仅为10%左右,公开数据中产生过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为30%-35%。本文旨在讨论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自治治理机制发挥的政治、法律障碍及其解决措施。

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明确要求“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习近平新时代背景下,社区治理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的一大重点,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表现,而业主委员会成为表达城市居民诉求的重要手段,在社区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以协商的方式作出满足大部分业主权益的公共决策,以此提高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更好的保证社会公益的目标,使社会公平公正落到实处,对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关键意义。

(2)现实意义

我国正处于业主委员会发展的起步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业主组织经历了 “ 先行先试” 到“ 有规可依” 再到 “ 法律规约” 的探索和实践过程。然而时至今日业主组织成立难、运行难依然是困扰商品房社区治理的现实性问题。分析业主委员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政治、法律障碍,寻求一个合理的可供借鉴的解决方案成为我国发展社区业主委员会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分析业主委员会的现存处境、运行状况和社区治理中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剖析业主委员会自治机制发挥的政治、法律障碍及其社区业主委员会自治治理机制发挥效能的措施,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实现业主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并为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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