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型维权行动:社区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可能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8:56
目的:论证治理型维权行动有利于产生治理型社会资本和维护社区稳定,提出参与式治理是抑制抗争型维权行动,促进社区社会资本再生产,推动社区治理走向善治的新模式。
理论意义:随着社会资本理论在政治学界的广泛关注,以及业主维权运动的兴起,大部分学者将其运用到业主维权问题当中来,探讨社会资本对业主维权方式、策略与结果的影响。本研究的理论意义体现在研究内容上,从业主维权行动的角度探讨其对社区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影响,有助于拓展研究范围。以业主维权行动为视角分析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有助于深化社会资本理论自身的研究。
实践意义:业主所组成的业委会本身拥有一定存量的社会资本,随着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志愿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居民间的社会网络扩大,普遍信任度高,形成互惠合一系列的态度和价值观,克服了集体行动困境,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集体行动能力,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并进而实现了社区社会资本再生产。笔者期望能业主维权运动提高社区社会资本存量以及社区社会资本理论构建提供经验型的材料,探讨参与式治理模式的提出有助于纾解城市社区治理的难题。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一、业主维权行动
我国研究者对业主维权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产生原因、影响维权的因素、维权困境和维权途径四个议题。张磊(2005)认为房地产商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敢于普遍而广泛地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正是业主维权运动兴起的原因。盛智明(2016)系统考察了纠纷类型、参与人数、维权方式、业主组织和政府反应五个因素对业主集体维权结果的影响。周瑞霞(2012)指出业主维权行动所面临的困境包括:业主大会难以召开,集体决定难以形成和公共资源受到侵占(一个是来自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侵占,另一个是来自小区内其它业主的侵占)。隋凤琴(2013)认为提高自治能力,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才是解决业主维权难的有效途径。
二、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本再生产
社会资本首先被社会学率先提出、后被经济学、政治学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其定义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社会网络关系中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资源,个人可以运用成员资格身份达成个人目标。詹姆斯·科尔曼从功能的角度来定义社会资本,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义务与期望”关系、信任关系和权威关系、规范和有效惩罚、各种有意创建的多功能组织。罗伯特·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家庭、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使得成员产生相互信任和培育合作的机制,从而推动社会资本的生产。国内学者卜长莉(2005)在《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一书中对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是从网络、规范以及功能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的。其认为社会资本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础的,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维持人际关系的信任、互惠、合作等文化规范。
国外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研究的关键词有:稠密的网络、规范(自治过程中的规范)、法律规则、民主气氛、制度、惩罚机制、权威、公共精神、信任、荣誉、普遍的互惠等。国内学者往往关注某一或某几种因素对社会资本积累或再生产的影响。燕继荣(2010)据制度主义学说和社会资本理论指出社会资本投资是增强社区治理创新制度依赖性的有效途径。钱海梅(2010)认为参与式治理是一种动态的治理过程,其中包括动态社会资本积累过程、动态的参与能力以及动态的治理绩效。唐贤兴(2012)探讨了影响社会资本积累的主要因素,并认为培育和积累社会资本,应该成为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起点。王彪(2012)研究关系如何影响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孟利艳(2013)从虚拟社区、紧密网络、网络规范、社会认同建设的角度实现网络公共领域中社会资本的良性再生产。
从已有研究来看,学界所得出的各种结论具有很强的启发性,但也反映出学界尚未对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是在论及其他问题时的附带提及,所列举的各种因子之间也存在界限不清或互相重叠的现象,缺乏体系化。同时,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也多以理论演绎为主,缺乏通过某一具体情境对其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因此,通过某一特定情境,系统分析影响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因素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三、业主维权行动与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