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可视化音箱设计文献综述
2020-04-14 22:13:06
1.1 设计目的
音乐是人类最初精神活动的产物,也是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礼记·乐记》中曾提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音乐强调用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的情感、反映现实生活。而不同音乐以其“阴”与“阳”、“强”与“弱”、“静”与“动”的平衡而产生不同风格。“阴阳”、“强弱”、“静动”不只是听觉上的感受,我们的很多感官都可以感受得到它们的存在。于是,我们不仅仅可以通过耳朵来听,还可以通过其他感觉来进一步感知这种不同,使要表达的情感更加立体。(例如,当我们播放一首柔和的乐曲时,可以通过蓝色等清新的颜色和和缓地动作来加深这种印象。)
音乐的规律性使视觉显示的工序更加简单,模式更具有可控性。在音箱上加入视觉显示功能无疑是表现音乐律动性一种不错的选择。现在市面上不少音响带有显示功能,可通过显示屏与用户完成信息交互,但多数仅仅通过屏幕上平面的图像或线条来表现韵律的起伏,没有立体感,用户缺少代入感和三维空间上的感受。所以,我想设计的这款音响能将音乐的起伏与音响主体有机结合,使用者可以通过不同感官(视觉、听觉、触觉)来感受音乐,真正做到“身临其境”。
1.2 设计意义
只需通过一个产品,就能获得视觉、听觉的双重享受。这种模式可以把不同感官的感觉沟通起来,正如钱钟书所说:“在日常经验中,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声音以形象,给予颜色以温度,使使用者的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音乐的感悟,克服单一感官的局限,从而使音乐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在外观上,将视觉部分与听觉部分相融合,整个音箱都是韵律的载体,更能体现律动感,消除了单一的机械感,打破了传统音响的笨重感。
{title}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2.1 基本内容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