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机关幼儿园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文献综述
2020-06-27 19:35:07
文 献 综 述 一、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研究背景及含义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产物。
招投标工作不仅能鼓励竞争,而且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垄断。
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鼓励投标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优势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入建设工程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招标工作的开展,也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规范建设市场,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
建设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工程承发包市场的交易通过招投标活动来实现。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