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一中学新城校区3#楼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开题报告
2020-07-15 21:17:5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起步较晚[1],为了适应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招投标制度也经历了探索、发展、完善这几个阶段。通过与国外招投标制度的比较,发现我国存在的问题,力求我国招投标市场的改善
一、我国招投标现状
(一)业主方招投标现状
(1)规避招标[2]:一些企业或招标单位,不按规定走招投标程序,随意将工程项目肢解以后发包,从而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改为”无招标”项目,达到节约资金和规避政府监督的目的。
(2)”明招暗定”:招标人搞”量身定做”[3],表面上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里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使招投标无法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相互串通: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单位互相串通,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有时甚至违反法律规定,随意修改评标方法,使得”关系投标人”最终得以中标。
(二)施工单位招投标现状
(1)恶意抢标:在现行评标制度下,报价是非常重要的因素[4],业主也非常重视。一些施工单位使”小聪明”,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或者明显的不合理低价,通过变更最后也得以高价结算。
(2)串标、陪标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私下里找其他投标单位陪标,以达到中标的目的。然而陪标的单位本来就没有意向参加评比,自然就不会中标。
(3)盲目压价:由于业主方重视报价,施工单位通常报的价格很低,有的甚至低于成本。如果这些承包商中标了,很有可能会偷工减料,甚至为了节约资金用其他违法手段,其后果不堪设想。
(4)贿赂评委:由于评标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过程[5],于是一些投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相互串通,贿赂评委,以图通过徇私的方法求得中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现状
(1)标底无法保密:众所周知,标底在评标环节有着重要作用[6],一些投标人为了中标私下和标底编制人员串通,这些人员经受不住诱惑,泄露标底文件,造成了恶劣影响。
(2)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有关这方面的法律和规定[7],没有详细具体的行业规范和监督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惩罚。
二、中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对比分析
(一)招标方式
在我国,招标的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在国外也是采用这两种方式,只是界定不同。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规定,只有少部分项目能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其他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即竞争性招标[8]。而我国政府的一些地方性保护政策只采用邀请招标,承包商的数量有限,因此无法实现良好竞争,限制了招投标的发展。我认为公开招标方式能保证公开市场、公开竞争,最大限度的找到最优投标人。
(二)资格审查
在我国,资格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两部分,其内容是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业绩情况、企业信誉、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情况[9]。投标人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往往是由招标人或是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容易带有”个人情感”,很难科学的评定。在国外,资格审查十分严格。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等都要通过专门的中介机构审查[10],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11]。而且参加政府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交工程担保函,这是一种对承包人履行合同的约束机制,这样才有利于承包人加强风险管理。我认为资格审查相当于一个有约束条件的门槛,必须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
(三)报价方式
在我国,招标人将图纸和清单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工程量和定额算出报价[12],每一家投标单位为了复核工程量和得出报价都要再算一次工程量,社会资源被浪费。而且采用定额计价,体现不出各家单位的水平。在国外的市场经济前提下,采用清单招标模式,根据自身的取费标准报价[13],降低了投标成本,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评标
我国的评标方法有两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14],这两种评标方法都是通过专家评估即专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再结合工程实际和招标控制价来得出结论。这种方法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同一个项目,不同的专家来评估得出的结果主观上可能会不同,而且很容易滋生腐败[15]。国外一直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各种综合因素[16]。
(五)对比总结
通过一张表格总结国内外招投标制度的不同:
|
中国 |
国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竞争性招标 |
资格审查 |
初步审查、详细审查 |
通过专门的中介机构审查,并且提交工程但保函 |
报价方式 |
根据定额计算报价 |
根据自身取费标准报价 |
评标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价法 |
最低价中标 |
三、研究方向
前文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了国内外招投标制度在不同阶段的差异,未来的研究方向应该是通过差异分析探讨如何改善我国的招投标现状。针对建设项目不同参与方(业主方、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的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政府、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全面地发现问题,以求整个招投标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陈栋.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科学之友:下》,2016
[2]张云梅.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策分析.《轻工设计》,2015
[3]王大为.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思考.《建筑与预算》,2016
[4]哀元.解读党内法规建设.《瞭望》,2016
[5]任桂荣.建筑工程的无标底招标与投标.《内蒙古煤炭经济》,2016
[6]孙波.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16
[7]李静.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城市道桥与防洪》,2014
[8]陈莺.浅谈城市河道景观工程的监理.《现代园艺》,2012
[9]陈磊河.浅谈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价值工程》,2013
[10]赵惠.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财经界》,2015
[11]许波.规避招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对策.《企业家天地》,2015
[12]李金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自愿招标项目的法律适用对比.《中国招标》,2013
[13]高延霞.我国招投标平台建设对策研究.《铁道运输与经济》,2013
[14]黄志河.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法及探讨.《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
[15]李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几个问题探讨.《重庆经济》,2013
[16]汪苗苗.浅析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经济研究导刊》,2014
[17]Martin Skitmore.Causes of Business-to-Government Corruption in the Tendering Process in China,2012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招标过程的探讨及优化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大量关于招投标的文献,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招投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得出我国招标过程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关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