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PPP模式的现状及前景的研究毕业论文
2022-05-27 22:20:09
论文总字数:30993字
摘 要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年被视为各项改革的元年,在国家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稳妥地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以及合理地解决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问题,积极有效的推进PPP已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优选择。自中国首次试点PPP模式以来,其效果并不尽如意,一些PPP案例也显现了我们对PPP认识的不足。本文介绍了PPP的定义,运作机制以及起源,通过对国内外的相关案例的研究来阐明其管理运作模式,并对PPP的现状及前景(在基础设施领域)做出相应的研判。
关键词:PPP定义 运作机制 发展历程 风险 化解方法
Domestic and foreign PPP (infrastructure) typical case analysis and research
Abstract
Eighth session in November 2013 Third Plenary clear market play a decisive role in allocating resources, 2014 is considered the first year of the reforms, in the case of increasing the downward pressure on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steadily accelerating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reasonabl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huge debt of local governments, has been active and effective promotion of PPP is the optimal choice of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Since China's first pilot PPP mode since its effect is not all about wishful Some PPP case also revealed our lack of understanding of PPP.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PPP definition,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origin at home and abroad through the relevant case studies to clarify its management mode of operation, and the status and prospects of PPP (in infrastructure) to make appropriate judgments.
Key words:The PPP definition;Operation mechanism;The development course;risk;Resolve method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绪论 1
1.1研究背景及现状
第二章 PPP的概述 10
2.1 PPP的概念
2.2 PPP产生的原因
2.3 PPP模式的发展前景
第三章 PPP的发展历史 16
3.1 PPP在中国历史的演进及发展
3.2 PPP在国外历史的演进及发展
第四章 国内外PPP典型案例的分析 22
4.1 北京地铁四号线
4.2 伦敦地铁的思考
4.3 对比分析
第五章 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市场运作 32
5.1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风险
5.2 化解风险的方法
结语 37
参考文献 38
致谢 40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现状
(1) PPP模式客观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PPP模式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据公共工程融资通讯(Public Works Financing newsletter-PWF)在对全球公路、铁路、水务以及房屋建筑等基础建设领域对PPP项目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1985年——2012年,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PPP项目数量有2095多个,项目的总金额超过了8000亿美元,其中欧洲地区已落实735个项目,总投资额度达3700多亿美元。其投资项目资金居首位。亚洲地区与澳大利亚地区紧随其后。欧洲地区对PPP模式的应用在2003年——2007年达到了最高点,但随后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所衰退和减缓(见图 1.1 所示)。但是一些国家如德国、澳大利亚、法国、韩国、南非等仍不断加大对PPP模式的应用。
图1-1 2003年—2012年欧洲PPP项目数与统计[1]
这些国家对PPP模式应用的如此广泛,但是相应的法律以及机构设置是怎样的呢?
2010年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对其部分成员国进行了一项在 PPP 与传统公共采购模式的比较研究中的问卷调查。在发放问卷的31个国家和地区中,22个国家和地区做出了有效的回应,其中有20多个国家真正采用了PPP模式,包括奥地利、智利、澳大利亚、英国、韩国、丹麦和南非等。结果显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应用现有的规章准则和法律对PPP项目进行管理和规范。在这2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8个制定了专门的PPP准则或法律,其中只有6个国家应用PPP专门准则或法律对PPP项目进行相应的规范,而一些国家则是PPP专门准则或法律与公共采购法律并用。在机构设置方面,这2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设置了PPP相关机构,有14个国家和地区设置了PPP中心机构,其中有 13个国家和地区在财政部下设置中央管理机构,5个国家设置了独立代理机构;另外有10个国家在职能部委下设置了特殊行业的PPP管理机构,而只有有4个国家没有设置有关PPP相关机构或职能部门。
中国在设立某一政府机构时,是需要有科学论证、有科学方案、经过规范设立机制,最终明确所设立的部门要做什么事。
在对PPP的管理和领导的主权上,我国现在正处于探索和准备阶段。具体体现在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对PPP主导权的争夺上。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财政部被中央选为“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改革的第一责任人。按现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投资部门主管公共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所以PPP政府协调小组应设立在发改委。
2015年4月14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这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PPP最新政策。按照财政部的定义,所谓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是指识别、测算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的责任,科学的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并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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