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大中镇同德村农民公寓7#8#楼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文献综述
2020-04-29 20:05:23
文 献 综 述 1.1投标的概念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 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1.2投标的研究背景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经历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观念确立及试点阶段、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大力推行阶段和九十年代的全面推行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虽起步晚但发展较为迅速。
在我国,并未在招标投标管理模式上对政府工程与民间工程做出明确区分,对所有的工程项目均采用相同的招标文件编制方法、评标方法和中标人的选择方法[1]。
其中,评标方法有两种,即综合评估法和最低评估价法。
伴随招投标法的实施,各地区和各部门都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台很多具体实施的细则规定,对综合评估法做了细化,让价格成了评价的重要因素,将最低评估价法解释成最低投标报价法。
为此,从表面上看是两种评标法,实则都是以价格为标准来进行评判的评估方法[2]。
1.3投标的重要意义 1.3.1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 推行招投标制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激烈竞争(相互竞标),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价格上的竞争[3]。
通过竞争确定出工程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这将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4]。
1.3.2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 我国招投标活动有特定的机构进行管理,有严格的程序必须遵循,有高素质的专家支持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群体评估与决策,能够避免盲目过度的竞争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建筑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也是强有力的遏制,使价格形成过程变得透明而较为规范[5]。
1.3.3能够减少交易费用 我国目前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直至定标,均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已进入制度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