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净化空调系统设计文献综述
2020-05-04 21:24:28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现代化医院应运而生,良好的治疗环境成为了现代医疗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设计出既满足医院的温湿度、洁净度要求,又兼顾节能的集中空调成了暖通空调设计人员的重要课题。
一、 相关标准洁净等级规定 根据《医院卫生消毒标准》(GB15982-2012)规定:Ⅱ类环境医疗用房包括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医疗用房。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139-2014)规定:治疗期,血液病房应采用Ⅰ级洁净用房,恢复期,血液病房宜采用不低于Ⅱ级洁净用房;烧伤病房采用洁净用房设计时,重度(含以上)烧伤患者的病房应采用Ⅱ级洁净用房,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Ⅱ级洁净用房,其辅助用房和重度以下烧伤患者的病房宜采用Ⅳ级洁净用房;心血管造影室(导管室)的操作区宜为Ⅳ级洁净用房;早产儿室(PICU)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免疫缺陷新生儿室宜为Ⅲ级洁净用房。
上述两部规范关于血液病房卫生标准的要求有所不同,根据血液病的治疗特点以及目前国内各大医院的血液病房均设计为洁净用房的实际情况,所以,可以认为血液病房应归为Ⅰ类环境医疗用房。
非洁净手术室、产房以及未采用净化空调系统的 ICU、NICU、PICU、免疫缺陷新生儿室、烧伤病房、导管室等归类为Ⅱ类环境医疗用房。
二、 产室和分娩室的洁净等级确定 很多医院分娩室房设计为十万级或其他等级的净化空调系统,这种设计远高于相关规范的要求,会增加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同时造成能源的浪费。
根据文献[1]中做的相关测试,表明应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结合空气净化消毒屏方案可以为分娩室营造一个安全的使用环境,该种系统形式完全满足Ⅱ类环境医疗用房卫生标准要求,可以应用于分娩室以及其他Ⅱ类环境医疗用房。
空气经新风机组进行初、中效过滤和热湿处理后通过管道分送到各产房,为每间产房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
每间产房风机盘管和空气净化消毒屏分别控制房间空气的温湿度和洁净度,均可独立控制,便于节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