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D号楼高程建筑给排水设计文献综述
2020-03-13 09:46:37
浅议高层消防
摘要:众所周知,在建筑工艺日渐发达的今天,很多摩天大楼不再是梦想中的事情,已然从脑海中到设计里,然后变成矗立在大地上的一颗颗明珠。与此同时,高层建筑消防问题也成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不同于普通消防,高层建筑本身的特性,便使得消防成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关键字:高层消防 给水 给水 消火栓
引言:高层建筑是密切伴随着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然后,由于高层建筑题量大,功能多,人员密集,设备众多,从而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据有关资料了解,我国在使用的高层建筑的消防验收合格率仅占20%,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占据高达40%的比例,其余的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灾隐患。比如,建筑与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和消防通道严重不足,内部防火分区过大,安全疏散楼梯太少等。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讲现有的消防规范管理已不能完全满足建筑技术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高层建筑消防档案「1」。
1.给水系统
1.1消防电源
消防电源在应对高层建筑的火灾方面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需要设置成独立的系统,对重要的设备设置双回路电源,同时对不能停电的消防设备必须自带不间断电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明确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取专用的供电回路。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火系统用电,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故而,在消防电源的问题上,不仅要有系统的规划,还需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规范,做合理的配置。除此之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常用的应急电源有以下几种:1)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3)蓄电池组。在高层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经常遇到一些高层住宅是否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问题,很容易产生分歧。对于普通住宅,根据《高规》GB50045-95第9.4.2条规定#8220;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221;,这就说明高层住宅部分不需要设计火灾报警系统「2-10」。
1.2消防水池
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储存着消防灭火用水,其设计质量直接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根据GB50045-95规定:只要符合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两个条件之一的高层建筑均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故消防水池的容积一般为180-756立方米,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3-7」。
1.3消火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