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2号线新秀站基坑爆破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外文翻译资料
2022-09-07 14: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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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石方明挖
3.1 范围
本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明挖工程,采石,取土场,进场道路及临时工程
3.2 场地平整
3.2.1 一般说明
场地平整进行开挖前需移除树和根,灌木、草丛和地面上的所有障碍。材料应通过控制焚烧或掩埋的方式清除处理。在控制燃烧的实际应用中,任何时候都要避免离开火无人值守,直到完全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从场地平整的树木可能会被出售,使用或保留,但这些树木应从项目完成之前将其移除
如果业主代表要求保护个人的树木和灌木,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它们的伤害。
3.2.2 永久性工程场地平整
所有植物在地面上(直到永久性工程的范围10米)的应被清除,要清除地区的确切范围应按图纸指示或设计要求。
清理地点后,表层土应当移除并储存起来以备将来使用。
表层土应储存在未压实的土堆上,要位于免受暴风雨侵蚀的地方。库存应形成雨水不会聚集的土堆。在场地平整期间要考虑业主代表所提出的具体要求。
3.2.3 临时工程的场地平整
在所有的临时工程,办公室,仓库,车间,营,食堂和其他住宿等方面的所有植被应清除。
3.3 爆破
3.3.1 一般说明
开挖方法和顺序的详细规划和计划炸药使用量应当在发掘开始前提交业主代表
工作应当计划以减少爆破影响邻近的原有建筑物。爆破时采取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爆炸垫、木板安装或采用其它方法来保护人员、动物和附近地点的财产。
每个单独的爆炸应设计符合当前的爆破规范和实践,采用能达到爆破目的的最小装药量。爆破主体工程位置应在不迟于24小时前提交爆破顾问审批。细节应该包括位置、深度和爆炸洞面积,装载炸药的类型、数量、序列和模式的延误和任何特殊方法的描述和目的。
当适用以下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工作面应做记录:
- 开挖的位置
- 钻进方法
- 使用炸药的类型和数量
- 支撑岩石的类型
- 喷射混凝土的面积和位置
- 劳动和植物的数量和分类
- 紧急事件,如落石、不稳定或软的地面和渗透水
- 延误和延误的理由
3.3.2 规定
在埃塞俄比亚境内运输到站点的存储杂志(S),根据埃塞俄比亚的法律法规保持适宜的储存,运输,进口,安全安排和正确的拥有和使用炸药。
雇主代表有权检查爆炸性的日志和记录其中的存储、发票和一些爆炸问题。
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显示在现场办公室和所有的炸药日志上。
在爆炸工作开展之前,有关当局签发的所有证书有关允许工人进行爆破、承包商的采购、存储和运输等都应该交给雇主的代表。
3.3.3 安全须知
炸药的储存、运输、拥有和使用应当符合埃塞俄比亚政府“临时的申请人和客户标准的公共产业爆炸”的相关规定。
此外,在雨季,对于频繁的闪电罢工,应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例如,非电雷管或其他雷管旨在抵制雷声。当闪电来临时,爆炸操作应当立即停止。
安装和使用一个足够体积的警报装置,用于警报高于一般地面的噪音。(从1.0公里半径以内的所有点面爆炸)。
3.3.4 开挖面和爆破试验的质量
所有的爆破工作应当使用控制爆破技术,以尽量减少对最终轮廓的损坏。
应当使用被批准的特别炸药或爆破技术,可以减少由于爆破引起的损害或对特定开挖轮廓线以外的岩石表面的干扰,在最合理可能的条件下保留岩石。
透过表面的主要部分,在没有背面断裂的筒和只有一半可见的筒之间,爆破后的表面应呈现出一个常规的裂缝。应该在松散和空的岩石之间把表面按一定的比例缩小,留下一个坚实、完整的表面。光控应当用于扩大或修正开挖剖面和挖掘战壕。
一系列的爆破试验应当包含在初始爆破操作中。
对每个主要岩石类型进行必要的试验以证实炮孔的深度和间距,对使用的炸药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延误的数量和顺序进行优化,尽可能避免实际的压裂或者破坏低于或超出了要求的开挖线或水平。每个试验部分的最小深度和长度分别为5米和10米。
3.3.5 爆破监测
在爆破区,应当安排适当的设备来监测爆破工作。
所有的爆破记录要显示进行爆破的时间和地点,使用的炸药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其他任何应当保存的相关数据。
3.3.6 爆破的警告
浅孔爆破应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进行。爆破施工前,通过广播传递信号,以确保在爆破完成之前没有人待在危险区域。爆破结束后,显示一个明显的信号表示爆破已完成。
3.3.7 建筑物周边爆破
不得在筑成时间少于5天长度在20米之内的混凝土和20米的岩石螺栓之内进行爆破,直到水泥浆和树脂已经凝固之前。此外,禁止在100米之内正在灌浆或已经灌浆的洞内进行爆破,直到水泥浆完全凝固。
执行地震仪监视在500米范围内存在的建筑中以及正在施工的建筑内的所有爆炸。地震仪应当放置在最近的建筑或者和爆炸区域相关的在建工程(包括采石场爆破)来监测每次爆破时震动波的速度和频率。最近的建筑和在建工程的最大允许峰值质点速度应当如下:
频率(赫兹) |
最大峰值质点速度(厘米/秒) |
|
13 频率 5 |
3.3.8 爆炸物处理
当任何炸药被处理时,应当至少在24小时之内通知业主代表。在任何情况下地下的炸药都必须保证被销毁。
3.3.9 控制爆破
(1)一般
控制爆破方法包含(但不限于)预裂法,光面爆破,直线钻孔或减震爆破技术。
控制孔的排列和深度要满足开挖信息与指定的偏差要求。
所有装药应当以精确的排列间距插入到炮孔里,所有的炮孔应该有合适的炮杆而且要以正确的顺序连接。
瞬间启动炸药的重量应当限定一定数量,这样不会导致开挖表面和对邻近工作的损害。
如果在任何时候,钻探和爆破的方法不能产生预期的结果:一个统一的轮廓和剪切面没有破坏,并且所有的都在指定的偏差内,这时候应当依据3.3.4中指定的条款进行进一步测试直到使用技术能够产生期望的结果。
(2)钻孔
在所有的控制爆破的工作中,周边孔的钻孔准确性非常重要,尤其应当注意和利用视准线和表面的导轨来控制爆破孔对齐和深度。
钻孔形式应当设置准确,与所要求的位置的误差范围在50mm以内。对于超钻的孔,应当在其收缩之前达到要求的深度。
孔的压力和间距的选择由现场试验得到的合适的爆炸性指示浓度限制确定,
在表面工作的周边孔的长度不得超过10米或小于图纸上任一详细深度。
(3)炸药的使用
控制爆破的类型,大小,耦合和周边装药浓度以及大部分费用都应该在规定的参数内,除非另有可接受的现场试验的证实。
预裂爆破孔应当留下足够的临空面,防止这些钻孔爆破所造成的损害。接近临空面的预裂孔(松孔)应该使临空面的破坏达到最小。
前预裂洞的底部装药不能大于线上装药,除非特殊情况。前预孔的顶部装药应该被放置在钻孔以下足够远的地方,以避免破坏临空面。在预裂孔的所有装药应同时进行引爆。
缓冲爆破中,在开挖的底部,应当钻足够数量的孔和装载较少的药量来使底部挖掘最小化。
3.4 借用和采集材料
3.4.1 总则
取土坑或采集石场材料应当从指定的借采区域,这个区域会显示在图纸上或由业主批准的其它来源。
取土坑或采石场材料应当在指定的深度和范围之内,以一种不影响材料使用的方式,可以优化可使用的材料,并在环境保护方面使危害达到最小。
取土坑包含不同类型的材料不同层次的混合,为了得到一个合适的结果,材料应该以批准的表面的全部深度出土。不用对不同类型材料进行分离操作。
所有合理的批准应注意避免污染或借贷采石场包含不合适的材料和植被。
借或采石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在借或采石区域的地板和外边界地区进行挖掘时,应当以这样的方式制定计划:确保必须的工作量来尽可能的减少借或采石场的坑。不加选择的挖掘,没有达到所需的最终形态的借采石坑不会合格的。
3.4.2 上覆土层
在这样的借或采石场区域开始之前,应该实施调查和试验以确定土层和为提供要求借采材料已经被移除的风化岩石的最低数量。必要时,上覆土层应该存储起来,更换借或采石坑的工作领域促进植被恢复。
3.4.3 取土
开挖前清理场地,剥离30厘米的厚腐殖土,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库区范围内进行开挖取土应是有限的。禁止在库区内200米上游大坝进行取土操作。至少预留一米厚的粘土原状留在200m外上游大坝库区作为天然防渗铺盖。
取土施工,以确保在加载之前,上层覆盖物已经充分瓦解。瓦解后的材料如果仍然保留较大的尺寸应当进行进一步粉碎。
3.4.4 采石场材料开挖
采石场材料应主要来自花岗岩采石场下游大坝。花岗岩采石场有很高的抗压强度和无用的薄的材料层。刚经过加工的花岗岩,应当作为混凝土骨料、过滤和透水材料。大坝护坡可能是中等风化的乱石花岗岩,强烈风化岩石可以用于填满围堰。从输水系统、厂房和道路挖掘的岩石可以就近原则用作填充物。
3.4.5 质量控制
应当对从借或采石坑挖掘的典型材料进行测试,目的是检查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4.6 围墙
通过借或采石场领域,包括被破碎、筛选、洗涤设备和库存加工材料所占领的地区,应当建立合适的临时围栏防止牲畜或未经授权的人进入。必要时,应当提供临时的闸门。
3.4.7 取土后的采石场地区
完成了借或采石场的业务,暴露的挖掘区域应当恢复,这样它将符合周边地区的环境,也适合植被的恢复。不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应该被埋,随后用土壤覆盖材料。所有可用的土地资源应该平铺,覆盖整个区域,其余部分应严格控制沿着轮廓的损失,避免不必要的流失。地表土壤可能流失,其他渠道覆盖整个借或采石场区域。借土坑上方区域完整水平的库区,应当使用表面土壤覆盖,厚度不少于20厘米。完成采石场的处理之后,出土的区域在采石场区域应当与斜陡坡不超过1v形:0.3h。在岩石表面宽松的和突出物质应去除,达到一个安全的状态。水平和倾斜的面孔斜率小于1v:1h草地。
借或采石场应当从指定的图纸上显示的借采石区域或者经过雇主代表批准的其它来源。
3.5 明挖
3.5.1 总则
开挖应当安排在适当的情况下,确保现场工作和人员的安全。挖掘表面,将保持永久暴露,应以整洁、精工细作的方式和应提供足够的分级排水。容易从表面脱离的岩石要及时清除。
开始挖掘之前,收集数据根据图纸上显示的维度和斜坡进行改变,以适合当地的地面条件。
不要对图纸上显示的线和水平之外地区进行挖掘,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超越极限的线条和水平的干扰和破坏应尽量避免。
切断所有的排水管道和沟渠与岩屑,完成堤防,提前在附近的土方工程提供排放口。
尽可能从上到下进行挖掘,如果开挖必须在两个不同的水平,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去保护下跌岩石的低开挖,或者削弱上部开挖。
3.5.2 处理和储存
不可用于建筑工作的挖掘材料应该被放到获得批准的处理区域。用于建筑工作的挖掘材料库存不能被污染或者与不能用的材料混合放置。放置在处理区域或库存的材料应该被倾斜排水予以保留,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会呈现出整齐划一的外观,并与周围的地形混合。库存和处理区域的周围地区应保持排水区仍然畅通。材料处理地点应当融入周围的环境。
3.5.3 基坑的稳定性
确保没有积水,这可能影响开挖的安全,这种情况发生在任何开挖的区域内或附近。同样,不允许在山坡附近挖掘沟槽或者倾倒土壤或其它建筑材料除了蓄水沟。
任何基坑附近不能放置材料、设备或其它负载物,基坑边缘不稳定,很危险。
任何材料都可能降落,从而对应人或施工造成损害。通过设置壁垒、网或其它手段来确保安全。为了确保基坑开挖的稳定和安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倒塌或沉降。
所有的开挖尽可能采取接近的尺寸和形状,使回填量达到最小,这是必要的。如果有必要,通过打击基坑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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